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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宁县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工作人员金连发工作失职失责问题。2020年6月27日,金连发未严格落实休宁县环卫所制定的《吸污吸粪车辆作业管理制度》,在未查验潘某某、朱某某等人排放物是否达标的情况下,安排驾驶员杨某某为潘某某、朱某某等人指定排污口。当晚,潘某某、朱某某等人利用该排污口排放危险废物(重油)20吨,造成直接损失20余万元,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。潘某某、朱某某等人被休宁县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刑罚。2021年12月23日,金连发因工作失职失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来 源:休宁县纪委监委
编辑:陈莹